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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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佈

政府呼籲市民切勿非法攜帶瀕危物種返港或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
二○二四年二月一日(星期四)

政府發言人今日(二月一日)提醒市民,切勿攜帶未領有所須許可證的瀕危動植物返港,並注意切勿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

發言人說:「部分動植物遭過度採捕正面臨絕種的威脅,因此其進出口受《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公約》)規管。本港是透過《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實施《公約》的規定。在《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下,任何人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動植物(包括其部分和衍生物),均受許可證制度規管。」

任何人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有關規定即屬違法(即使並非作商業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有關物品亦會沒收。去年,檢獲瀕危物種的個案超過四百宗,當中包括花旗參、蘭花(包括蝴蝶蘭等人工栽培品種)、天麻、石斛、乾海馬,以及列明的瀕危鯊魚(包括魚翅)等。

發言人續說:「農曆新年假期將至,近日發現有多宗市民從內地非法攜帶蘭花回港被攔截的個案。市民如欲在本港以外地方購買動植物產品,應留意有關動植物是否屬於瀕危物種。由於要分辨動植物產品是否源自瀕危物種可能並不容易,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建議市民切勿購買未能確認是否受管制的產品。」

政府一直致力保護瀕危物種,漁護署與香港海關會繼續緊密合作,以加強執法,打擊瀕危物種非法貿易。市民如欲查詢瀕危物種資訊,可致電1823或瀏覽www.cites.hk

另一方面,發言人表示,根據《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第132AK章),任何人輸入野味、肉類、家禽或蛋類,必須提供來源地有關當局簽發的衞生證明書或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的書面准許。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此外,根據《進出口條例》(第60章),進口冷藏或冷凍(冰鮮)牛肉、羊肉、豬肉和家禽,須領有由食環署簽發的進口許可證。

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一直與其他執法部門保持緊密聯繫,在各個邊境管制站進行突擊聯合執法行動,並安排檢疫偵緝犬於各個邊境管制站協助執法人員執勤,以打擊非法進口食物。食安中心在二○二三年與香港海關的聯合行動中,共提出1 117宗涉及入境人士非法攜帶生肉、家禽或蛋類到港的檢控,分別罰款一百五十至四千五百元。

農曆新年假期將至,食安中心會加強宣傳相關規定,提醒市民切勿觸犯法例。

政府呼籲市民切勿非法攜帶瀕危物種返港或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一)
政府發言人今日(二月一日)提醒市民,切勿攜帶未領有所須許可證的瀕危動植物返港,並注意切勿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圖示最常檢取的受管制物種之一——花旗蔘。

政府呼籲市民切勿非法攜帶瀕危物種返港或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二)
政府發言人今日(二月一日)提醒市民,切勿攜帶未領有所須許可證的瀕危動植物返港,並注意切勿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圖示常檢獲的蘭花。

政府呼籲市民切勿非法攜帶瀕危物種返港或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三)
政府發言人今日(二月一日)提醒市民,切勿攜帶未領有所須許可證的瀕危動植物返港,並注意切勿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圖示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天麻。

政府呼籲市民切勿非法攜帶瀕危物種返港或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四)
政府發言人今日(二月一日)提醒市民,切勿攜帶未領有所須許可證的瀕危動植物返港,並注意切勿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圖示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石斛。

政府呼籲市民切勿非法攜帶瀕危物種返港或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五)
政府發言人今日(二月一日)提醒市民,切勿攜帶未領有所須許可證的瀕危動植物返港,並注意切勿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圖示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乾海馬。

政府呼籲市民切勿非法攜帶瀕危物種返港或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六)
政府發言人今日(二月一日)提醒市民,切勿攜帶未領有所須許可證的瀕危動植物返港,並注意切勿非法進口受規管食物。圖示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規管的列明瀕危鯊魚(魚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