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在2024年4月2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香港時間)期間,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八號或以上的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政府公布的「極端情況」生效,截標時間會延至取消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政府公布的「極端情況」或改發較低的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後的首個工作天的中午12時(香港時間)。
(2) 如在2024年4月2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香港時間)期間,通往指定投標箱位置的公眾通道受阻,政府會宣布推遲截標時間,直至另行通知。當通道恢復暢通後,政府會盡快公布已推遲的截標時間。上述公布事項會以新聞稿方式於政府新聞處網頁上宣布(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ctoday.htm)。
(3)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一定採納總分最高的投標書或任何一份標書,並有權與任何投標者商議批出合約的條款。
(4) 採用公開招標。所有有興趣的合約承辦商╱供應商╱服務承辦商均可以投標。有關資格╱參與條件和其他招標要求已訂明在招標文件內。
(5) 批出是項合約的詳情,將刊載於漁農自然護理署及以下互聯網網址:(https://pcms2.gld.gov.hk/iprod/#/scn00101)。
(6) 投標文件和其他資料只提供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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