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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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獸 醫 註 冊 條 例 》(第 529 章) 附 表 2 有 關 容 許 獸 醫 學 生 進 行 臨 床 實 習 的 修 訂 建 議 公 眾 諮 詢

 

《 獸 醫 註 冊 條 例 》 (《 條 例 》 ) ( 第 529 章 ) 附 表 2 對 上 一 次 是 在 2012 年 作 出 修 訂 , 當 中 包 括 容 許 於 其 他 司 法 管 轄 區 就 讀 的 獸 醫 學 生 在 註 冊 獸 醫 的 指 示 及 / 或 監 督 下 , 為 培 訓 目 的 而 進 行 若 干 獸 醫 外 科 學 作 為 。 然 而 在 2012 年 制 訂 修 訂 建 議 時 , 本 港 並 未 設 有 獸 醫 學 校 或 學 院 。 考 慮 到 近 年 本 地 開 辦 了 獸 醫 課 程 , 並 要 求 學 生 於 高 年 級 接 受 臨 床 培 訓 , 因 此 現 時 有 需 要 進 一 步 擴 大 獸 醫 學 生 ( 在 註 冊 獸 醫 的 指 示 或 監 督 下 ) 為 培 訓 目 的 而 進 行 獸 醫 作 為 的 豁 免 範 圍 。  就 此 , 政 府 檢 討 了 本 港 現 行 的 規 管 架 構 及 相 關 法 例 條 文 , 以 期 協 助 獸 醫 學 生 在 本 港 接 受 所 需 的 臨 床 培 訓 。
 
《 條例 》 附 表 2 修 訂 建 議 的 公 眾 諮 詢 已 於 2020 年 11 月 23 日 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 期 間 舉 行 。 公 眾 諮 詢 期 現 已 結 束 , 多 謝 你 的 意 見 。 公 眾 諮 詢 結 果 報 告 、 諮 詢 文 件 及 意 見 表 格 可 按 以 下 的 超 連 結 下 載 以 作 參 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