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及檢疫

檢驗及檢疫分署的工作

接種狂犬病疫苗
  • 調查及控制動物疾病的爆發個案;
  • 推廣動物福利並妥善處理流浪動物;
  • 監察及規管動物貿易;
  • 規管動植物及其產品的進口;
  • 簽發動植物及其產品出口的證明書;
  • 提供獸醫診斷支援及監察服務,以監控疾病及食用動物體內的殘餘藥物;
  • 巡查禽畜農場;以及
  • 規管除害劑的註冊和銷售。

 

預防禽流感

禽流感模擬演習

為了保障市民免受禽流感的威脅,署方推行全年持續不斷的監控工作,監察各個有禽流感風險的地點,包括家禽農場、家禽批發市場、觀賞雀鳥店舖、休憩公園和自然保護區。此外,本署每天收集野鳥屍體作化驗。在二零一二至二零一三年度,本署共檢測了7,122隻禽鳥屍體及45,427個拭抹樣本,其中5 隻證實帶有H5N1 禽流感病毒。

任何人士如違反禁止散養家禽(雞、鴨、鵝、鴿及鵪鶉)的法例,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年內,本署人員定期巡查鄉郊的村落,並進行突擊行動,兩名人士被檢控非法散養2隻雞和不少於9隻鴿。

禽流感模擬演習此外,署方分別在二零一二年中秋節及二零一三年農曆新年前進行宣傳活動,加強公眾對防禦禽流感的意識。活動包括探訪鄉村,向村民傳達防範禽流感的信息,於各村的告示板張貼單張,以及向市民派發宣傳單張和紀念品。

所有觀賞雀鳥在進口本港時均須接受禽流感檢驗,通過後方可進口。

 

巡查禽畜農場

禽流感疫苗接種計劃

為保障市民免受禽流感感染,本署除了在本地家禽農場實施強制性禽流感疫苗計劃外,亦加設嚴格的生物保安規定。每批雞隻必須通過禽流感檢驗,方可在市面發售以供食用。

本署定期巡查本地養豬場,並向農戶就農場管理、生物安全、疾病預防和正確使用獸藥提供專業意見。

年內,本署巡查本地禽畜農場達2,821次,以及檢疫入口種豬1,058頭。

 

獸醫化驗所

動物屍體檢驗

大龍獸醫化驗所提供的動物疾病檢測服務包括化驗動物病原體及化驗屠宰前食用動物體內的化學物殘餘等。年內,化驗所共接獲超過12,900宗要求對動物、雀鳥及魚類疾病作出調查的個案,並進行了超過252,000項監察禽流感的化驗及128,700項監察化學物殘餘的化驗。

 

動植物檢疫管制

檢疫偵緝犬

作為本港動物出入口管制部門,漁護署負責監察所有動物的進口及轉口,以防動物疾病傳入香港。

根據香港法例第139章《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及第421章《狂犬病條例》,進口活生動物和禽鳥的人士須向漁護署申請特別許可證,違例者會被檢控。在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本署共簽發5,999份進口/轉口活生動物和禽鳥的許可證。

本署會根據目的地的入口要求,為出口動物或禽鳥簽發動物健康證書。年內,本署共處理3,948份動物健康證明書的申請。

為加強堵截非法進口動物以保障公眾衞生,本署於二零零八年二月開始推行檢疫偵緝犬計劃,並安排牠們在各口岸管制站執勤,包括落馬州、深圳灣和香港國際機場。

根據香港法例第207章《植物(進口管制及病蟲害控制)條例》,輸入本港的植物必須領有由本署發出的植物進口證及由原產地有關當局發出的有效植物檢疫證明書;而輸入害蟲則必須預先領有進口授權書。在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本署共簽發1,662份進口證及授權書。

有關植物進口管制和植物檢疫簽證服務的統計數字載於附錄9

 

管制除害劑

未註冊除害劑「硫丹」(Endosulfan) 及 「甲草胺」(Alachlor) 已於二零一一年列入《鹿特丹公約》的規管範圍。為此,本署就該兩種除害劑檢討香港法例第133章《除害劑條例》的註冊情況,經諮詢業界後,本署已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取消上述兩種除害劑的註冊。此外,鑑於「二嗪磷」(Diazinon) 及「百草枯」(Paraquat) 的使用安全引起持續關注,本署就上述兩種除害劑的註冊情況進行檢討,並且已就取消有關除害劑的註冊展開公眾諮詢,建議於二零一四年取消「二嗪磷」及「百草枯」的除害劑註冊。本署會繼續密切留意國際間對除害劑的監管,並不時檢討本地註冊除害劑的情況,以確保使用者及公眾安全。

本署致力向不同界別推廣安全使用除害劑,鼓勵並協助業界制訂或更新除害劑使用的工作守則,亦會定期為農戶舉辦技術講座,以推廣良好農業規範。本署亦有為使用家居除害劑的市民製作全新小冊子及單張,公開派發,宣傳除害劑的安全使用及正確標籤,有關資料及指引已上載本署網頁

有關管制除害劑的統計數字載於附錄10

 

植物品種保護

香港法例第490章《植物品種保護條例》為植物育種者(或植物品種擁有人)提供申請專利權的法律途徑,以保障培育及發展栽種植物品種人士的權益。獲授權人士享有入口、出口、生產及售賣受保護品種的生殖材料的專有權,有效期長達20年或25年。

 

動物管理

巡查持牌寵物店

為了預防動物疫病、規管動物售賣,以及推廣動物福利,本署採取多項動物管理措施。

狂犬病在香港受到有效控制,自一九八零年代已再沒有發現狂犬病個案。在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約有62,600隻狗領有牌照,並注射了狂犬病疫苗。本署共捕捉或接收處理約7,800隻狗和3,400隻貓,當中健康且溫馴的動物會獲挑選作領養,透過12間夥伴動物福利機構獲市民領養的動物約有870隻。

巡查持牌寵物店

法例規定任何人士經營動物買賣,必須領有由本署簽發的「動物售賣商牌照」,並貫徹執行有關的發牌條件。寵物店只可售賣從認可來源取得的狗隻。本署定期巡查持牌寵物店,確保店舖沒有違反發牌條件。在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本署共發出約430個動物售賣商牌照,售賣的動物包括貓、狗、雀鳥及爬行類動物等。

食物及衞生局和本署於二零一二年就《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動物售賣商規例)》(第139B章)的修訂建議諮詢公眾,以加強規管寵物買賣。期間接獲超過2,700份意見書,大部分意見支持修訂有關法例,並認為任何繁殖和售賣狗隻的人士均須接受規管。修訂有關條例的草擬過程現正展開。

流浪牛

本署一直與愛護動物協會及其他有興趣參與的動物福利機構合作,為西貢及大嶼山的流浪牛推行「捕捉、絕育、遷移」試驗計劃,以便長遠控制流浪牛數目。計劃有助減少流浪牛對市民造成的滋擾及潛在危險,同時保障流浪牛的福利。本署在年內合共為77頭流浪黃牛和水牛進行絕育及遷移。

有關動物管理及相關牌照的統計數字載於附錄11

 

動物福利

動物領養日

本署繼續透過公眾教育和宣傳運動,提倡善待動物。

為教育市民做個盡責的寵物主人、提高市民對動物福利的認識,以及進一步推廣領養寵物,本署在二零一二至二零一三年度舉辦了41次學校講座、14次屋邨講座、3次犬隻訓練課程、20次巡迴展覽、3次動物領養日活動、1項短片拍攝比賽、1次為期兩天的大型嘉年華、2次在港鐵站的巡迴活動及多個與其他機構合辦的教育活動。除此之外,本署亦製作了一隻四種語言的光碟派發給僱傭中心,以教育新來港的外藉僱傭有關帶狗隻外出到公眾地方時應有的態度及要留意的事項。

動物領養日年內,本署在不同媒體及公共交通工具刊登推廣動物福利的廣告,包括在巴士車身、小巴車身和路邊巴士站燈箱刊登廣告。除此之外,本署與愛護動物協會合辦了一個名為「Hong Kong Original」的宣傳運動,在港鐵站內張貼海報以推廣領養唐狗。本署亦印製了10款全新的單張及7款全新的海報派發給市民,並在聖誕節及農曆新年前製作節日電子賀卡,提醒寵物主人要悉心照顧寵物。本署又製作了全新的電視宣傳短片,在不同媒體播放,提醒市民養寵物前要先仔細考慮清楚。本署亦與路訊通合作,製作了10集名為「Pet Walk日記」的電視節目在巴士上播放,以推廣領養唐狗及其他動物。

動物嘉年華為改善處理有關殘酷對待動物的舉報或投訴,本署與愛護動物協會和其他政府部門成立「動物福利專責小組」,以更有效協調和支援跨部門處理殘酷對待動物個案。專責小組會定期召開會議,檢討殘酷對待動物個案的處理工作、為每個部門擬訂提高效率的指引,以及確保所涉動物的福利得到充分保障。

在領養服務方面,本署加強與伙伴動物福利機構的合作和支援,包括邀請更多動物福利機構成為合作伙伴,以及為經由這些伙伴動物福利機構安排而獲領養的動物提供免費絕育服務。

鑑於動物福利機構大多屬非牟利性質,資源有限,因此,本署透過政府資助,或協助機構向「何東爵士慈善基金」申請撥款,為它們舉辦以教育市民做個盡責寵物主人、推廣動物福利及領養動物等方面的活動提供適當的財政支援。署方在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預留200萬元,供動物福利機構申請,以促進動物管理和推廣動物福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