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

农业分署的工作

本地农民在田耕作
  • 向农民提供基本农业基础设施及技术支援,以发展现代化、具效率的环保耕作;
  • 确保政府的新鲜副食品批发设施充足及运作畅顺;
  • 执行储蓄互助社及合作社的注册及有关事宜;
  • 规管禽畜农场和签发相关牌照;以及
  • 向蔬菜统营处提供行政支援。

 

农业概况

蓝地农墟

香港的农业主要在市区边陲发展。在全港1,104平方公里的土地中,只有7.1平方公里用作耕种,务农人口约为4,300人,占总劳动人口的0.11%。

本港农业透过精耕细作和现代化技术,生产优质的新鲜食物。本港农业规模虽小,但仍能生产大量蔬菜、家禽和猪只。二零一三年和二零一四年的本地农业生产总值分别为7.76亿元及8.3亿元。有关农业生产、新鲜副食品食用量及农地用途的数据刊载于附录123

本港全年种植的蔬菜有白菜、菜心、生菜和油麦菜;在夏季出产的蔬果包括豆角、通菜、苋菜、青瓜和其他瓜类;而菠菜、西洋菜、芥兰及枸杞则生长于天气较凉的月份。

本港全年均有种植兰花及观赏植物;冬季主要种植芍药、菊花、百合和剑兰;夏季则种植姜花、莲花和向日葵;桃花则于农历新年前销售。

 

优质蔬菜

优质蔬菜

本署继续致力推广本地的优质蔬菜生产,以迎合市场需求及提高本地农民的经济收益。年内,本署推介了有机木瓜及奶白菜两款改良品种给农户生产。

本地菜场自愿登记计划

本署自二零零六年七月起推行本地菜场登记计划,菜农可自愿参与。本署建立中央资料库,记录农友资料、农场面积、地点及耕作方法等。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共有1,934个本地农场(占地共410公顷)参与此计划。  

信誉农场计划

信誉农场

本署自一九九四年起推行“信誉农场计划”,菜农可自愿参与。本署鼓励农友安全使用农药、确保农友采用优良耕作方法及抽取农作物进行农药残余测检。“信誉蔬菜”须经蔬菜统营处批销,运往该处特别认可的信誉零售商出售,当中包括街市店铺及超级市场。各信誉零售商均展示特别设计的“信誉零售商”标志,供市民识别。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267个本地农场(共占地83公顷)及38个由本地农友在广东及宁夏开设的农场(共占地2,929公顷)已参与计划。此外,全港各区共设有305个信誉零售点,方便消费者购买信誉蔬菜。

有机耕作

有机西瓜及圆茄子

由二零零零年起,本署开始协助本地农民转型从事有机耕作,向他们提供所需的知识、技术支援及低息贷款。蔬菜统营处则透过其销售渠道协助农民销售有机蔬菜。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共有251个本地农场参加了本署的“有机耕作支援服务”,耕种面积共98.2公顷,平均每天生产约5.5吨有机菜,包括生菜、白菜、菜心、通菜、苋菜、芥兰、茼蒿、茄子、苦瓜、冬瓜、长豆角、车厘茄和甘笋等。

本署积极支援由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有机农业协会及绿田园基金共同成立的非牟利机构“香港有机资源中心”,协助其发展及推行香港本土的有机生产及加工认证系统。认证服务自二零零四年年底正式运作以来,全港至今已有141个有机农场及5个处理中心获得认证。

休闲农业

《香港休闲农场》流动应用程式

本地部分农场开放给公众参观和游览,并为游客提供农产品自摘、租用农地作休闲耕作及具特色的农耕体验活动。本署继续编制《香港休闲农场指南》,更新休闲农场互动搜寻网页,提供农场资讯,方便市民前往参观。年内更推出流动应用程式《香港休闲农场》,进一步推广休闲农业。

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本署举行了“休闲农场交流研讨会”,与业界分享本地及外国推动农业旅游的经验和策略。

 

禽畜农场牌照

本地猪场

自禽畜废物管制计划于一九九四年实施后,全港的禽畜农场必须领有禽畜饲养牌照。农民必须根据最低排放标准,设置适当的设备来处理农场的禽畜废物,方可取得牌照。牌照亦附带多项条文,以保障公众卫生及防控禽流感等禽畜疾病。本署定期巡查所有禽畜农场,尤其是那些怀疑非法排放禽畜废物,或在处理禽畜废物时,对四周造成滋扰的农场。非法饲养禽畜会遭检控。

为协助猪农提升饲养猪只效能及农场管理水平,本署制订了一套“猪只饲养工作守则”,提供农场营运的一般指引,并定期巡查农场,确保猪农执行工作守则。本署亦会持续安排适当的培训工作坊及讲座,以协助猪农遵从守则。

 

农用构筑物

温室耕作

温室种植的植物

环控温室以透明塑胶膜或塑胶板建成,透过调控温度、湿度和光照度,提供生产作物的适当环境。先进的环控温室通常设有自动化灌溉、施肥和喷药系统来提升生产力。

本署开发了适合本地环境和气候的环控温室精耕技术,并透过研习讲座及示范向农民推广,鼓励他们生产高价作物,如彩色甜椒、白玉苦瓜、网纹瓜、食用菌、食用白杭菊及百合花。本署定期编印通讯,向农民提供有关环控温室技术的最新信息,电子版本可从本署网页下载

农用构筑物批准书

根据地政批地条款,在有土地契约的私人农地上兴建农用构筑物(温室、禽畜舍、孵化室、养鱼池或储物室),须向地政总署申请“农用构筑物批准书”。为方便农民申请,本署已与地政总署简化有关程序,并负责评审申请的工作。在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内,本署共处理26份申请,涉及124项农用构筑物。

 

支援及推广服务

农业支援服务

本署协助农民安排租地、改良土壤、提供批销设施及其他技术协助,从而令未拨作发展用途的休耕地可以恢复耕作。在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内,本署成功协助28位农友租用大约3.7公顷农地。除租用田地外,本署亦协助另外40位农友复耕10公顷农地。此外,本署处理了5,748宗有关农业生产及发展的技术查询,并进行了2,755次与灌溉及其他农业事项相关的田间调查。

 

本地渔农美食迎春嘉年华

2015本地渔农美食迎春嘉年华

为协助本地渔农户扩大销售网络,同时让市民在闹市中轻松选购优质渔农产品,本署、蔬菜统营处、鱼类统营处及本地渔农美食迎春嘉年华筹委会在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五日于旺角花墟公园合办“本地渔农美食迎春嘉年华2015”,约360个摊位在这个全港规模最大的渔农墟展销本地优质渔农产品。嘉年华已成为本地渔农界的年度盛事,在2015年就吸引逾183,000人次进场。

农业信贷

本署负责管理嘉道理农业辅助贷款基金、约瑟信托基金及蔬菜统营处贷款基金,以应付农民的信贷需求。在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内,向农民发放的总贷款金额达665万元,当中种植户有53宗(金额达396万元),禽畜饲养户有22宗(金额达269万元);向养鱼户发放的贷款金额为232万元,其中鱼塘养鱼户有4宗(金额达49万元);海鱼养殖户有15宗(金额达183万元)。

紧急救援

受天灾影响的农民可获提供财政纾缓,以协助他们尽早复业。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内,本署向3,357名因台风或豪雨导致农作物受损的农户发放了共约1,222万元的紧急援助金。

 

新鲜副食品批发

本署管理4个政府副食品批发市场,提供2,707个出租铺位及辅助设施。这些批发市场供应了市民日常所需的29.2%新鲜副食品(包括蔬菜、淡水鱼、鲜蛋、鲜果及活家禽)。附录4详列各批发市场的批销量。

蔬菜统营处

蔬菜统营处(菜统处)是根据香港法例第277章《农产品(销售)条例》成立的非牟利机构,提供有秩序及具效率的蔬菜市场销售设施和服务。菜统处向卖方抽取成交总额不超过10%作为提供服务的佣金,以提供交易设施、会计和农药残余检定服务。所得盈余用作支持农业研究及发展计划;成立蔬菜统营处贷款基金,向农民提供信贷援助;以及设立农产品奖学基金,以推展农业教育及训练计划。

储蓄互助社及合作社

凡15名或以上人士,自愿组织成立储蓄互助社,在社员间提倡节俭,收取社员的储蓄作为股份的付款或存款,以及专为援助或生产的目的而贷款给社员,可根据香港法例第119章《储蓄互助社条例》注册。储蓄互助社注册官负责储蓄互助社及其章程的注册、审查及查讯及督导其运作。

凡10名或以上人士,自愿组织成立合作社,以按照合作原则促进社员的经济利益为宗旨,或是为了便利该类合作社的运作,可根据香港法例第33章《合作社条例》注册。合作社注册官负责合作社及其章程的注册、查核或审计帐目及督导其运作。

有关储蓄互助社及合作社的数据刊载于附录56

 

新农业政策

新农业政策公众谘询

政府完成检讨现行支援香港农业发展的政策后,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推出“新农业政策:本港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公众谘询文件,就更积极协助本地农业进行现代化和持续发展的新政策征询市民意见。谘询期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结束,期间共收到超过1,100份意见书。整体而言,公众支持建议新农业政策的整体方向,以及设立农业园、成立“农业持续发展基金”、加强对现有农民的支援,和推广休闲农场及教育活动等支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