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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


農業分署的工作

  • 向農民提供基本農業基礎設施及技術支援,以發展現代化、具效率的環保耕作;
  • 確保政府的新鮮副食品批發設施充足及運作暢順;
  • 執行儲蓄互助社及合作社的註冊及有關事宜;
  • 規管禽畜農場和簽發相關牌照;以及
  • 向蔬菜統營處(菜統處)提供行政支援。

農業概況

香港的農業主要在市區邊陲發展。在全港1 106平方公里的土地中,只有7.0平方公里用作耕種,務農人口約為4 300人,佔總勞動人口的0.11%。

本港農業透過精耕細作和現代化技術,生產優質的新鮮食物。本港農業規模雖小,但仍能生產大量蔬菜、家禽和豬隻。二零一五年和二零一六年的本地農業生產總值分別為9.45億元及10.45億元。有關農業生產、新鮮副食品食用量及農地用途的數據刊載於附錄123

本港全年種植的蔬菜有白菜、菜心和生菜;在夏季出產的蔬果包括豆角、通菜、莧菜、青瓜和其他瓜類;而菠菜、西洋菜、芥蘭及枸杞則於天氣較涼的月份種植。

本港全年均有種植蘭花及觀賞植物;冬季主要種植芍藥、菊花、百合和劍蘭;夏季則種植薑花、蓮花和向日葵;桃花則於農曆新年前銷售。

優質蔬菜

大頂苦瓜

本署繼續致力推廣本地的優質蔬菜生產,以迎合市場需求及提高本地農民的經濟收益。年內,本署推介了大頂苦瓜、七星節瓜及鹽步秋茄三款改良品種給農戶生產。

本地菜場自願登記計劃

本地菜場自願登記計劃

本署自二零零六年七月推行本地菜場登記計劃,菜農可自願參與。本署建立中央資料庫,記錄農友資料、農場面積、地點及耕作方法等。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共有1 940個本地農場(佔地共413公頃)參與此計劃。

信譽農場計劃

信譽農場計劃

本署自一九九四年推行「信譽農場計劃」,菜農可自願參與。本署鼓勵農友安全使用農藥、確保農友採用優良耕作方法及抽取農作物進行農藥殘餘測檢。「信譽蔬菜」須經菜統處批銷,運往該處特別認可的信譽零售商出售,當中包括街市店舖及超級市場。各信譽零售商均展示特別設計的「信譽零售商」標誌,供市民識別。

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276個本地農場(共佔地84公頃)及36個由本地農友在廣東及寧夏開設的農場(共佔地2 989公頃)參與計劃。此外,全港各區共設有323個信譽零售點,方便消費者購買信譽蔬菜。

有機耕作

由二零零零年起,本署開始協助本地農民轉型從事有機耕作,向他們提供所需的知識及技術支援。菜統處則透過其銷售渠道協助農民銷售有機蔬菜。

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共有300個本地農場參加了本署的「有機耕作支援服務」,耕種面積共108公頃,平均每天生產約6噸有機菜,包括生菜、白菜、菜心、通菜、莧菜、芥蘭、茼蒿、茄子、苦瓜、冬瓜、豆角、車厘茄和甘筍等。

本署積極支援由香港浸會大學、香港有機農業協會及綠田園基金共同成立的非牟利機構「香港有機資源中心」,協助其發展及推行香港本土的有機生產及加工認證系統。認證服務自二零零四年年底正式運作以來,全港至今已有147個有機農場及5個處理中心獲得認證。

休閒農業

本地部分農場開放給公眾參觀和遊覽,並為遊客提供農產品自摘、租用農地作休閒耕作及具特色的農耕體驗活動。本署繼續編製《香港休閒農場指南》,更新休閒農場互動搜尋網頁及流動應用程式《香港休閒農場》,提供農場資訊,方便市民前往參觀,以推廣休閒農業。

禽畜農場牌照

禽畜農場

自禽畜廢物管制計劃於一九九四年實施後,全港的禽畜農場必須領有禽畜飼養牌照。農民必須根據最低排放標準,設置適當的設備來處理農場的禽畜廢物,方可取得牌照。牌照亦附帶多項條文,以保障公眾衞生及防控禽流感等禽畜疾病。本署定期巡查所有禽畜農場,尤其是那些懷疑非法排放禽畜廢物,或在處理禽畜廢物時,對四周造成滋擾的農場,亦會就打擊非法飼養禽畜採取行動。

為協助豬農提升飼養豬隻效能及農場管理水平,本署制訂了一套「豬隻飼養工作守則」,提供農場營運的一般指引,並定期巡查農場,確保豬農執行工作守則。本署亦會持續安排適當的培訓工作坊及講座,以協助豬農遵從守則。

農用構築物

溫室耕作

溫室耕作

環控溫室以透明塑膠膜或塑膠板建成,透過調控溫度、濕度和光照度,提供生產作物的適當環境。先進的環控溫室通常設有自動化灌溉、施肥和噴藥系統來提升生產力。

本署開發了適合本地環境和氣候的環控溫室精耕技術,並透過研習講座及示範向農民推廣,鼓勵他們生產高價作物,如彩色甜椒、白玉苦瓜、網紋瓜、食用菌、食用白杭菊及百合花。本署定期編印通訊,向農民提供有關環控溫室技術的最新信息,電子版本可從本署網頁下載。

農用構築物批准書

根據地政批地條款,在有土地契約的私人農地上興建農用構築物(溫室、禽畜舍、孵化室、養魚池或儲物室),須向地政總署申請「農用構築物批准書」。為方便農民申請,本署已與地政總署簡化有關程序,並負責評審申請的工作。在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內,本署共處理32份申請,涉及114項農用構築物。

支援及推廣服務

農業支援服務

本署協助農民安排租地、改良土壤、提供批銷設施及其他技術協助,從而令未撥作發展用途的休耕地可以恢復耕作。在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內,本署成功協助27位農友租用大約4公頃農地。除租用田地外,本署亦協助另外75位農友復耕28.8公頃農地。此外,本署處理了4 215宗有關農業生產及發展的技術查詢,並進行了2 575次與灌溉及其他農業事項相關的田間調查。

本地漁農美食迎春嘉年華

本地漁農美食迎春嘉年華

為協助本地漁農戶擴大銷售網絡,同時讓市民在鬧市中輕鬆選購優質漁農產品,本署、菜統處、魚類統營處及本地漁農美食迎春嘉年華籌委會在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至二零一七年一月二日於旺角花墟公園合辦「本地漁農美食迎春嘉年華2017」,約380個攤位在這個全港規模最大的漁農墟展銷本地優質漁農產品。嘉年華已成為本地漁農界的年度盛事,在2017年就吸引逾242 000人次進場。

農業信貸

本署負責管理嘉道理農業輔助貸款基金、約瑟信託基金及蔬菜統營處貸款基金,以應付農民的信貸需求。在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內,向農民發放的總貸款金額達633萬元,當中種植戶有51宗(金額達424萬元),禽畜飼養戶有17宗(金額達209萬元);向養魚戶發放的貸款金額為187萬元,其中魚塘養魚戶有4宗(金額達49萬元);海魚養殖戶有10宗(金額達138萬元)。

緊急救援

受天災影響的農民可獲提供財政紓緩,以協助他們盡早復業。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內,本署向2 429名因颱風或豪雨導致農作物受損的農戶發放了共約819萬元的緊急援助金。

新鮮副食品批發

本署管理4個政府副食品批發市場,提供2 688個出租舖位及輔助設施。這些批發市場供應了市民日常所需的27.5%新鮮副食品(包括蔬菜、淡水魚、鮮蛋、鮮果及活家禽)。附錄4詳列各批發市場的批銷量。

蔬菜統營處

蔬菜統營處

菜統處是根據香港法例第277章《農產品(銷售)條例》成立的非牟利機構,提供有秩序及具效率的蔬菜市場銷售設施和服務。菜統處向賣方抽取成交總額不超過10%作為提供服務的佣金,以提供交易設施、會計和農藥殘餘檢定服務。所得盈餘用作支持農業研究及發展計劃;成立菜統處貸款基金,向農民提供信貸援助;以及設立農產品獎學基金,以推展農業教育及訓練計劃。

儲蓄互助社及合作社

凡15名或以上人士,自願組織成立儲蓄互助社,在社員間提倡節儉,收取社員的儲蓄作為股份的付款或存款,以及專為援助或生產的目的而貸款給社員,可根據香港法例第119章《儲蓄互助社條例》註冊。儲蓄互助社註冊官負責儲蓄互助社及其章程的註冊、審查及查訊及督導其運作。

凡10名或以上人士,自願組織成立合作社,以按照合作原則促進社員的經濟利益為宗旨,或是為了便利該類合作社的運作,可根據香港法例第33章《合作社條例》註冊。合作社註冊官負責合作社及其章程的註冊、查核或審計帳目及督導其運作。

有關儲蓄互助社及合作社的數據刊載於附錄56

新農業政策

政府於二零一六年公布落實新農業政策,以推動本地農業現代化及持續發展。為數五億元的農業持續發展基金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接受申請,以協助業界提升整體競爭力。新農業政策的其他主要措施包括設立農業園、探討設定農業優先區的可行性、加強支援和協助農民增值、加強食物安全並為本地農產品進行市場推廣及建立品牌、促進水耕種植及農業科技的研發,以及發展與農業相關的休閒和教育活動。政府將會分階段逐步推行新農業政策下的支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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