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機構的參與,對推動植林優化計劃的工作非常重要。非政府機構向公眾推廣植林優化計劃和生物多樣性的益處,同時造就公眾親身參與植林優化計劃的機會。
漁護署歡迎符合以下要求的非政府機構參與此計劃:
- 必須是本港註冊的非牟利機構;
- 擁有舉辦大型植樹活動和樹木護理工作的經驗及良好紀錄;
- 具備林地生境管理和本地生態保育工作的專業知識; 和
- 願意在每個選定的優化地點內推行至少5年的優化工作。
安排詳情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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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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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植林優化計劃的選址 |
已完成5年優化工作的選址 |
七月至八月 |
選址
漁護署會挑選郊野公園內適合作植林優化計劃的選址,並於本署的網站上公佈有關資料。
有意參與植林優化工作的非政府機構,可挑選漁護署提供的優化地點,並填妥和遞交意向書予漁護署。
漁護署將於8月中旬,知會參與計劃的非政府機構有關選址的初步分配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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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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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中 |
提交建議書
參與計劃的非政府機構須準備一個為期5年的執行計劃,並將其提交予漁護署審議。 [按此] (PDF, 7.66 KB)以參閱建議書具體要求(只提供英文版本) 。
非政府機構應自行籌集資源(例如:透過籌款或向企業申請贊助),以支持這項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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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請及建議書
有意延長優化工作的非政府機構須提交有關申請及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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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中 |
申請結果通告
漁護署會將申請的結果通知有關非政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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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行優化工作期間 |
實行優化工作和提交報告
非政府機構在得到漁護署的批准後,將負責在每個選定的優化地點展開5年的植林優化工作。
漁護署歡迎非政府機構舉辦優化工作的宣傳活動。籌辦活動須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208A章)個別申請許可證。
非政府機構在完成5年的優化工作後,可以考慮申請於同一個地點繼續進行植林優化計劃,或者將該優化地點交還漁護署再作護理。
非政府機構須於每年七月前提交一份年度進度報告,每年十二月前提交一份年度樹苗生長報告,以及在完成5年的優化工作後,提交一份終期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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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優化工作和提交報告
非政府機構在得到漁護署的批准後,將負責繼續為該優化地點進行的植林優化工作。
漁護署歡迎非政府機構舉辦優化工作的宣傳活動。籌辦活動須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208A章)個別申請許可證。
非政府機構須於每年七月前提交一份年度進度報告。在完成優化工作後,非政府機構須提交一份終期報告及將該優化地點交還漁護署再作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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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就計劃有任何查詢,請致電2150 6895聯絡郊野公園主任 (優化項目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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