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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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公 佈

漁 護 署 票 控 海 味 店 負 責 人
二 ○ 一 五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日 ( 星 期 五 )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 漁 護 署 ) 今 日 ( 十 一 月 二 十 日 ) 票 控 兩 間 海 味 店 的 負 責 人 非 法 管 有 《 保 護 瀕 危 動 植 物 物 種 條 例 》 ( 第 586章 ) 附 錄 I列 明 物 種 。 案 件 於 十 二 月 二 十 二 日 在 東 區 裁 判 法 院 聆 訊 。

漁 護 署 人 員 今 年 五 月 巡 查 上 環 一 帶 的 海 味 店 , 在 兩 間 位 於 德 輔 道 西 的 海 味 店 發 現 有 懷 疑 由 加 利 福 尼 亞 灣 石 首 魚 魚 鰾 製 成 的 花 膠 出 售 , 而 店 鋪 並 未 領 有 管 有 該 物 種 的 有 效 許 可 證 。 漁 護 署 人 員 其 後 採 取 執 法 行 動 , 從 該 兩 間 店 鋪 檢 走 合 共 十 四 塊 可 疑 的 花 膠 。 檢 驗 結 果 顯 示 , 該 批 花 膠 屬 加 利 福 尼 亞 灣 石 首 魚 。

加 利 福 尼 亞 灣 石 首 魚 於 一 九 七 七 年 列 入 《 瀕 危 野 生 動 植 物 種 國 際 貿 易 公 約 》 附 錄 I, 受 《 保 護 瀕 危 動 植 物 物 種 條 例 》 規 管 。 任 何 人 如 非 按 照 《 保 護 瀕 危 動 植 物 物 種 條 例 》 的 規 定 而 進 口 、 出 口 、 再 出 口 或 管 有 附 錄 I列 明 物 種 或 其 部 分 , 一 經 定 罪 , 最 高 可 被 罰 款 五 百 萬 元 及 監 禁 兩 年 , 有 關 物 品 亦 會 被 充 公 。

漁 護 署 發 言 人 重 申 , 政 府 十 分 重 視 打 擊 涉 及 瀕 危 物 種 的 非 法 貿 易 。 漁 護 署 在 本 年 五 月 至 十 一 月 曾 巡 查 全 港 超 過 450間 海 味 店 ; 有 關 巡 查 將 不 時 進 行 , 以 打 擊 瀕 危 物 種 非 法 貿 易 。

市 民 如 欲 查 詢 瀕 危 物 種 管 制 或 舉 報 涉 嫌 違 規 個 案 , 可 致 電 1823與 漁 護 署 聯 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