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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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佈

漁 護 署 人 員 截 獲 懷 疑 於 香 港 水 域 非 法 作 業 內 地 船 隻 ( 附 圖 )
二 ○ 一 八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三 日 ( 星 期 五 )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 漁 護 署 ) 人 員 今 日 ( 十 一 月 二 十 三 日 ) 在 后 海 灣 水 域 截 獲 一 艘 懷 疑 非 法 作 業 的 內 地 船 隻 。
 
今 日 約 凌 晨 二 時 , 漁 護 署 人 員 在 上 白 泥 附 近 水 域 懷 疑 一 艘 內 地 船 隻 正 在 進 行 非 法 捕 魚 活 動 , 漁 護 署 人 員 截 停 船 隻 進 行 調 查 , 並 在 船 上 檢 走 一 批 漁 獲 和 漁 具 , 包 括 蛇 籠 。
 
船 上 一 名 內 地 男 子 及 一 名 內 地 女 子 涉 嫌 從 事 違 反 《 漁 業 保 護 條 例 》 ( 《 條 例 》 ) ( 第 171章 ) 的 捕 魚 活 動 , 他 們 今 日 被 檢 控 , 明 日 ( 十 一 月 二 十 四 日 ) 將 於 粉 嶺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根 據 《 條 例 》 , 任 何 人 士 在 本 港 水 域 使 用 船 隻 捕 魚 時 , 其 船 隻 必 須 為 已 登 記 的 本 地 漁 船 。 非 本 地 船 隻 ( 不 論 其 所 使 用 何 種 漁 具 ) 均 不 可 在 本 港 水 域 內 捕 魚 。 違 者 一 經 定 罪 , 最 高 可 被 判 罰 款 港 幣 十 萬 元 及 監 禁 六 個 月 。
 
漁 護 署 發 言 人 強 調 ︰ 「 政 府 一 直 致 力 打 擊 非 法 捕 魚 活 動 。 漁 護 署 會 繼 續 加 強 巡 邏 和 嚴 格 執 法 , 並 與 相 關 的 執 法 部 門 保 持 緊 密 聯 繫 , 因 應 情 況 採 取 聯 合 執 法 行 動 。 」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人 員 今 日 ( 十 一 月 二 十 三 日 ) 在 后 海 灣 水 域 截 獲 一 艘 懷 疑 非 法 作 業 的 內 地 船 隻 。 圖 示 該 艘 懷 疑 非 法 作 業 的 內 地 船 隻 。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人 員 今 日 ( 十 一 月 二 十 三 日 ) 在 后 海 灣 水 域 截 獲 一 艘 懷 疑 非 法 作 業 的 內 地 船 隻 。 圖 示 該 艘 懷 疑 非 法 作 業 的 內 地 船 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