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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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公佈

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召集人、環境局局長及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就荔枝窩及野豬事宜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星期日)

以下是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召集人陳智思、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及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梁肇輝博士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出席活動後就荔枝窩及野豬事宜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環境局局長:大家好!今日來到荔枝窩慶祝荔枝窩鄉郊景觀獲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特別大獎,表揚他們對偏遠鄉郊可持續發展的特別貢獻。這對我們香港做到世界級偏遠鄉郊復育是正面鼓勵。在這裏要特別多謝相關人士,包括當地村民、相關團體及支持機構例如滙豐(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政府亦大力支持復育偏遠鄉郊,如三年前,政府成立鄉郊辦(鄉郊保育辦公室),更有系統以政府部門及民間力量一齊更好支持復育偏遠鄉郊,讓大家都能在香港支持城鄉共融,如在疫情期間大家能夠支持本地遊,認識本地文化,支持偏遠鄉郊可持續發展。現在請陳智思與大家分享這方面的看法。

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召集人:謝謝局長。其實今天來到這裏亦反映我們社會過往談及多年如何達到可持續發展,大家都明白香港基本上是城市,但城市與鄉郊如何能共存,這方面多年來有很多人討論,但直至今天來到這裏才是第一次確實能活生生看到、能夠做到,當然這能做到正如局長剛才提及,是需要很多不同組織及人士在背後配合及參與,官、商、民及大學的參與。今天(這項目)能很好的啓發大家,將來如何在其他鄉郊重新把村復原,農作方面能否復耕,這個議題能否探討、能否持續。所以這個(項目)能夠得獎除了它本身充滿意義外,其實也帶有很大的啓發,讓我們一同思考社會價值,多年來我們經常談及,以往我曾擔任古物諮詢委員會(主席),究竟這些古物、古蹟如果重新活化它們,它們原來的社會價值是甚麼,如何去量度它(的價值),純粹單憑金錢或其他。所以這個項目能夠提供十分好的啓發,讓整個社會包括政府、民間、商界及教育界即大學多方面,所以(我)是十分支持的,希望將來能夠看到香港有更多這類活動。

記者:局長,有關近日野豬問題,就昨日有兩宗野豬傷人而(把牠)人道毀滅的情況,因為其中一宗是(野豬)傷人但未能捕捉(該野豬),另一宗則是(野豬)未有傷人卻把牠人道毀滅。這樣做會否將一些無辜的野豬人道毀滅,會否不符合原來新措施的原意?

環境局局長:政府跨部門關心野豬傷人的個案與日俱增,大家要留意及理解,若野豬慣常到市區覓食,基本上這已改變牠原來野生習性,所以不論牠有否傷人其實已對大家構成危險,所以應整體看待事件。從數字來說,今年有關野豬傷人個案已有20宗傷及市民,當中包括長者、不同年紀的成年人,亦有小朋友,他們在不同情形、很多時候是在市區及鄉郊邊沿受到野豬傷害,例如昨日的例子,以我理解是送外賣的人士在公共屋邨受到野豬襲擊。亦在相同月內,因疫情關係多了(市民買)外賣,有市民提取外賣回家途中或類似情況受到野豬主動襲擊,所以這類風險大家要明白。而單單今個月野豬傷人個案已錄得七宗之多,所以這需要大家關注及留意的。現在我請(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補充。

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我想補充一點,整個新的策略分兩大部分。第一部分,如在郊野環境的野豬沒有滋擾人或對人構成安全威脅的話,牠屬於大自然的一部分,我們是不會去處理牠或干擾其日常生活的。另一類野豬過往多年來習慣民居環境、城市環境,經常(在市區)出沒,習慣被人餵飼,或在人群中也不怕人,這類野豬我們需要果斷地處理。

因為第一,剛才局長也提及,(野豬)傷人個案數字近年大幅飆升,我們亦看到許多個案,其實人沒有嘗試去接觸牠或觸摸牠,而野豬想追趕人以索取食物,又或者牠突然因為在市區環境而受驚嚇或被觸怒而襲擊人。如果(牠們)經常出沒而又牽涉大量野豬,和體型很大的野豬,所指的是幾十公斤甚至以上的,這些(野豬)對人的安全是一個很嚴重的威脅。第二,野豬亦傳播很多人畜共患病,所以你接觸野豬的話,相對上健康風險亦會提高。事實上有些傷者因被野豬咬傷,其傷口因(被)傳播了一些疾病而不能即時接受手術,之後才能醫治。所以我們覺得這些野豬要和大自然的野豬分開來看。

第二我們亦要看看野豬的繁殖速度。根據我們的統計,(本港)大約有2 500隻野豬,如果將其分為一半男(雄性)一半女(雌性)的話,而成年野豬大約一歲便可生育,一年可以生兩胎,每胎可以生八至九隻,大家很容易可以計算出一年野豬的出生率可達幾千甚至上萬(隻)。過往幾年,由二○一七年推行「捕捉、絕育、放回」計劃,我們試行了四年,亦很積極捕捉野豬並將其絕育,共絕育了約450隻,但即使我們如何加強這方面的措施,遠遠追不上野豬的繁殖速度。因為上述我所講的原因,我們真的有迫切性和必須性去實施這個新的捕捉和人道處理措施。我們真的不想再有更多市民因為野豬的影響而受到傷害。

記者:剛剛也提及餵飼方面的問題,政府會否有措施加強執法,針對餵飼情況而非純粹採取人道毀滅的方式?

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過往我們一直進行執法、宣傳、教育工作,呼籲市民不要餵飼野豬,與牠們保持距離。另外,我們亦透過執行相關法例,在《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下的禁餵區及其以外的地方,連同相關部門,不停執行相關法例,以阻止市民餵飼野豬。未來我們亦公布了新的想法(計劃)將現時的禁餵區擴大至其他黑點,現正研究相關的技術和法律的問題和考慮,考慮清楚後,我們會盡快將修訂條例提交到立法會審議。

記者:昨日的個案,傷人的野豬反而捉不到,但就人道毀滅了沒有傷人的野豬,在選擇人道毀滅方面的措施會有甚麼改善呢?

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我們按同一個準則去處理,或者我再重複一次新的策略。我們現在採取捕捉和人道處理的措施,會優先在六十幾個黑點主動部署行動,當捕捉到這些慣常在市區出沒的野豬時,會將其人道處理。另外,我們每日都收到很多不同的報告或者轉介,有關野豬在市區出沒,我們就會安排捕捉行動。一般情況下,如果我們認為該野豬構成危險或者對市民安全構成風險,亦會將其人道處理。

剛才你說的兩個個案,第一個(個案)於二十七日晚上在田灣邨發生,警方報告有人被野豬咬傷,其後該野豬已回到山上,我們不曾見到牠,捉不到牠。我們現正了解有關情況,有需要的話,我們會部署相關行動。另一個個案(發生)在北角天后廟道,野豬進入民居,到處亂竄。我們接到警方的轉介而出動野豬隊,然後用麻醉槍將其捕獲,之後基於兩個考慮,第一,牠已進入民居,而(體型)相當大,根據新的措施,我們會將其人道處理,再加上這隻野豬的傷勢嚴重,基於人道的考慮,我們都會將牠(人道)處理。這隻野豬,我們其實已經(人道)處理了。

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召集人:剛剛有幾位提及的觀點我認為需要釐清,究竟是否有傷人我們才去處理,剛才兩位都提及為何(野豬)沒傷人就要人道毀滅,但你不應等待牠傷人才去處理,如果牠已對市民構成危險,全香港市民不應等待被牠襲擊才要政府採取行動。現在很多人投訴是指現已看到風險的存在,影響他們不敢拿着食物外出。經過昨日事件,我想我也不敢拿着食物四處走,怕受到牠們襲擊。所以我想大家不應等待牠們襲擊市民才採取行動,正因現在很多市民投訴為何不盡快處理。正如剛才署長提及,當然這個政策也要先視乎哪個地區,並非全港性只是(針對)黑點,當然也不會在鄉郊處理。所以我認為應正視在人流多、居民多、真正影響人們生活甚至安全的地方。我相信有很多投訴指(他們)真的害怕,不敢夜間外出,特別是拿着食物時生怕遇上野豬時受到攻擊。當然野豬原來也並非惡意的,只是當你手上拿着食物時會吸引牠們,因牠們無法分辨。大家千萬不要等待發生意外時才要政府處理。我認為這個觀念是不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