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 護 署 在 各 漁 港 展 開 狂 犬 病 防 疫 注 射 ( 只 發 中 文 稿 ) 二 ○ ○ 二 年 一 月 二 十 日 ( 星 期 日 )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 漁 護 署 ) 將 於 一 月 二 十 五 日 至 二 月 四 日 期 間 , 在 本 港 七 個 漁 港 , 為 漁 民 的 狗 隻 進 行 狂 犬 病 防 疫 注 射 、 植 入 晶 片 及 換 牌 。 該 署 狗 隻 流 動 注 射 隊 前 往 各 漁 港 的 日 期 如 下 : - 香 港 仔 : 一 月 二 十 五 日 及 二 十 八 日
- 三 門 仔 : 一 月 二 十 八 日 及 二 十 九 日
- 筲 箕 灣 : 一 月 二 十 九 日 及 三 十 日
- 西 貢 : 一 月 二 十 九 日 及 三 十 日
- 青 山 灣 : 一 月 三 十 日 及 三 十 一 日
- 長 洲 : 一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二 月 一 日
- 沙 頭 角 : 二 月 一 日 及 四 日
這 項 服 務 自 一 九 八 ○ 年 開 始 , 每 半 年 進 行 一 次 , 目 的 是 為 長 期 出 海 作 業 的 漁 民 所 飼 養 的 狗 隻 , 提 供 換 牌 及 注 射 疫 苗 服 務 , 工 作 時 間 為 每 日 上 午 十 時 至 下 午 三 時 , 是 項 服 務 收 費 八 十 元 。 署 方 至 今 已 為 超 過 六 千 四 百 隻 在 漁 船 上 生 活 的 狗 隻 注 射 疫 苗 。 漁 護 署 獸 醫 師 葉 明 祥 今 日 ( 一 月 二 十 日 ) 表 示 , 這 是 政 府 積 極 預 防 狂 犬 病 而 採 取 的 連 串 措 施 之 一 。 他 強 調 , 俗 稱 「 瘋 狗 症 」 的 狂 犬 病 是 一 種 可 由 動 物 傳 染 給 人 類 的 致 命 疾 病 , 在 漁 船 上 的 犬 隻 , 由 於 有 可 能 在 外 地 與 其 他 動 物 接 觸 , 故 特 別 容 易 染 上 狂 犬 病 。 他 說 : 「 香 港 在 一 九 八 九 年 七 月 恢 復 為 非 狂 犬 病 地 區 , 我 們 必 須 保 持 警 覺 , 防 止 該 病 再 次 出 現 。 」 根 據 《 狂 犬 病 條 例 》 , 所 有 超 過 五 個 月 大 的 犬 隻 必 須 領 牌 、 接 受 狂 犬 病 防 疫 注 射 及 植 入 晶 片 , 違 例 者 最 高 可 被 判 罰 款 一 萬 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