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推 行 懸 賞 計 劃 加 強 保 護 瀕 危 物 種 一 九 九 九 年 七 月 八 日 ( 星 期 四 )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現 正 推 行 一 項 新 懸 賞 計 劃 , 鼓 勵 市 民 舉 報 有 關 非 法 從 事 瀕 危 物 種 買 賣 活 動 , 或 提 供 相 關 資 料 , 以 協 助 進 行 執 法 及 檢 控 行 動 。
署 理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助 理 署 長 黎 接 傳 今 日 ( 星 期 四 ) 在 宣 布 這 項 新 計 劃 詳 情 時 說 , 面 臨 滅 種 威 脅 的 動 植 物 種 近 年 倍 增 , 而 被 納 入 < 瀕 危 野 生 動 植 物 種 國 際 貿 易 公 約 > 管 制 範 圍 內 的 物 種 種 類 亦 愈 來 愈 多 。
但 他 表 示 : 「 有 關 執 行 打 擊 非 法 從 事 瀕 危 物 種 貿 易 活 動 方 面 , 已 日 漸 變 得 複 雜 及 困 難 , 因 為 此 類 非 法 活 動 在 買 賣 雙 方 同 意 下 已 漸 轉 至 地 下 繼 續 經 營 。 」
他 說 : 「 為 加 強 對 付 非 法 販 賣 瀕 危 物 種 活 動 , 及 令 在 情 報 搜 集 方 面 更 有 效 率 ,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決 以 懸 賞 方 式 , 鼓 勵 市 民 舉 報 此 等 違 法 行 為 。 」
每 位 提 供 資 料 導 致 成 功 檢 控 的 人 士 , 將 可 獲 發 最 高 賞 金 港 幣 二 萬 元 。 如 所 提 供 資 料 令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成 功 檢 取 所 涉 瀕 危 動 植 物 種 或 其 衍 生 物 , 將 可 獲 發 不 逾 港 幣 五 千 元 的 賞 金 。
黎 接 傳 指 出 , 只 有 預 先 登 記 成 為 「 線 人 」 的 人 士 , 才 可 在 提 供 資 料 後 獲 發 放 賞 金 。
市 民 如 欲 登 記 成 為 「 線 人 」 , 可 與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瀕 危 物 種 保 護 組 聯 絡 ( 電 話 : 二 七 三 三 二 三 九 零 ) 。
他 補 充 說 : 「 所 有 『 線 人 』 的 個 人 資 料 將 會 絕 對 保 密 。 」
另 外 ,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亦 同 時 推 行 多 項 措 施 , 包 括 推 出 一 份 特 別 設 計 的 「 非 法 進 口 / 出 口 / 管 有 瀕 危 物 種 資 料 郵 柬 」 及 設 立 一 條 二 十 四 小 時 服 務 的 電 話 熱 線 ( 電 話 : 二 七 三 三 二 六 四 一 ) , 鼓 勵 市 民 舉 報 非 法 販 賣 瀕 危 物 種 活 動 。
市 民 可 於 公 共 圖 書 館 、 各 區 民 政 事 務 處 的 諮 詢 服 務 中 心 與 社 區 會 堂 、 郵 政 處 及 公 共 屋 邨 辦 事 處 等 地 方 , 索 取 該 資 料 郵 柬 , 以 進 行 舉 報 , 十 分 方 便 。
政 府 一 直 以 來 均 有 執 行 < 瀕 危 野 生 動 植 物 種 國 際 貿 易 公 約 > 的 規 定 , 根 據 < < 動 植 物 ( 瀕 危 物 種 保 護 ) 條 例 > > , 嚴 格 管 制 各 項 與 瀕 危 物 種 有 關 的 貿 易 活 動 。
任 何 人 士 在 未 持 有 適 當 牌 照 的 情 況 下 管 有 高 度 瀕 危 物 種 , 即 屬 違 法 , 如 把 高 度 瀕 危 物 種 作 商 業 用 途 , 一 經 定 罪 , 最 高 可 被 罰 款 五 百 萬 元 及 監 禁 兩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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