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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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聞 公 佈

檢 疫 偵 緝 犬 打 擊 走 私 動 物 及 肉 類
二 ○ ○ 八 年 一 月 十 四 日 ( 星 期 一 )

隨 着 五 隻 檢 疫 偵 緝 犬 的 加 盟 , 本 港 打 擊 活 生 動 物 ( 包 括 瀕 危 物 種 ) 、 動 物 及 肉 類 產 品 等 走 私 活 動 的 工 作 將 獲 得 進 一 步 提 升 。

檢 疫 偵 緝 犬 已 經 在 澳 洲 完 成 首 階 段 訓 練 , 剛 於 日 前 抵 港 。

政 府 發 言 人 今 日 ( 一 月 十 四 日 ) 說 : 「 檢 疫 偵 緝 犬 計 劃 由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和 食 物 安 全 中 心 攜 手 推 行 。 完 成 訓 練 的 偵 緝 犬 將 在 本 港 各 入 境 口 岸 執 行 檢 疫 偵 緝 任 務 , 負 責 偵 測 非 法 進 口 的 動 物 及 肉 類 。 」

「 本 計 劃 旨 在 堵 截 活 生 動 物 、 動 物 及 肉 類 產 品 非 法 進 口 本 港 。 另 外 , 計 劃 亦 有 助 防 止 禽 流 感 等 動 物 疾 病 的 傳 入 , 保 障 公 共 衞 生 。 」

到 港 的 偵 緝 犬 包 括 三 隻 比 格 犬 和 兩 隻 拉 布 拉 多 犬 , 年 齡 介 乎 十 一 個 月 至 兩 歲 零 五 個 月 。 牠 們 將 在 打 鼓 嶺 指 揮 中 心 聯 同 領 犬 員 接 受 為 期 三 周 的 執 勤 訓 練 。

發 言 人 說 : 「 我 們 計 劃 大 約 在 二 月 委 派 偵 緝 犬 駐 守 各 入 境 口 岸 , 實 地 執 行 檢 疫 偵 測 工 作 。 」

偵 緝 犬 在 接 受 訓 練 後 , 能 夠 同 時 檢 查 大 批 旅 客 , 從 行 李 中 利 用 嗅 覺 偵 測 出 家 禽 、 野 味 、 豬 牛 等 生 肉 及 活 生 動 物 如 哺 乳 類 動 物 、 雀 鳥 及 爬 蟲 類 的 氣 味 。 如 有 發 現 , 牠 們 會 蹲 坐 在 懷 疑 攜 有 違 禁 物 的 旅 客 身 旁 。

發 言 人 續 說 : 「 使 用 檢 疫 偵 緝 犬 是 國 際 認 可 有 效 偵 緝 違 禁 物 的 方 法 , 而 澳 洲 、 日 本 及 內 地 等 地 方 亦 有 派 駐 偵 緝 犬 在 機 場 。 」

「 根 據 法 例 , 進 口 任 何 肉 類 、 禽 鳥 、 動 物 或 瀕 危 物 種 入 本 港 , 必 須 領 有 衞 生 證 明 文 件 及 有 效 許 可 證 , 違 者 可 被 判 罰 款 及 監 禁 。 」

發 言 人 說 : 「 我 們 相 信 檢 疫 偵 緝 犬 駐 守 口 岸 , 對 走 私 活 動 具 有 阻 嚇 作 用 。 而 偵 緝 犬 亦 有 助 推 行 公 眾 教 育 , 提 醒 市 民 相 關 信 息 。 政 府 會 加 強 宣 傳 工 作 , 呼 籲 旅 客 切 勿 非 法 攜 帶 活 生 動 物 及 肉 類 製 品 進 入 本 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