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及正確使用除害劑
安 全 及 正 確 使 用 除 害 劑 簡 介 大 部 分 除 害 劑 本 身 都 帶 有 毒 性。故 此,施 用 除 害 劑 不 可 視 為 解 決 害 蟲 問 題 的 唯 一 方 法。當 確 實 有 使 用 除 害 劑 的 需 要 時,使 用 者 必 須 閱 讀 及 遵 照 標 籤 指 示,並 持 審 慎 態 度,安 全 和 負 責 任 地 處 理 及 施 用 除 害 劑。遵 守 上 述 明 智 的 規 定,不 但 能 保 障 人 類 健 康 及 保 護 環 境,還 可 減 少 使 用 除 害 劑 及 防 止 害 蟲 產 生 抗 藥 性,從 而 提 高 控 制 病 蟲 害 的 效 率。 政 府 刊 物 為 提 高 公 眾 對 安 全 使 用 除 害 劑 的 關 注,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已 印 行 一 系 列 關 於 安 全 及 正 確 使 用 除 害 劑 的 單 張、小 冊 子 及 指 引。市 民 可 瀏 覽 下 列 網 址 下 載 有 關 刊 物。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就 安 全 及 正 確 施 用 除 害 劑 所 編 制 的 單 張、小 冊 子 及 指 引: 單 張 小 冊 子
海 報
指 引
其 他 政 府 部 門 亦 有 制 訂 關 於 使 用 除 害 劑 的 安 全 指 引 及 手 冊: 由 其 他 政 府 部 門 編 制 的 相 關 刊 物: 食 物 環 境 衛 生 署 (FEHD)
職 業 安 全 健 康 局 (OSHC)
培 訓 課 程 為 確 保 除 害 劑 安 全 及 有 效 使 用,管 理 層 應 確 保 所 有 施 用 者 均 已 接 受 相 關 培 訓,其 基 本 範 疇 包 括 除 害 劑 的 劑 型、施 用 方 法、安 全 措 施、對 環 境 的 影響,以 及 滅 蟲 工 具 的 操 作。 提 供 安 全 使 用 除 害 劑 課 程 的 本 地 學 院 :
工 作 守 則 除 害 劑 施 用 者 有 責 任 確 保 他 們 採 用 正 確 及 有 效 的 方 法 使 用 除 害 劑。工 作 守 則 為 一 套 書 面 指 引,說 明 某 特 定 行 業 的 從 業 員 應 如 何 根 據 良 好 的 工 作 守 則 作 業。 良 好 的 工 作 守 則 能 建 議 使 用 者 採 用 正 確 及 有 效 的 方 法 施 用 化 學 品 或 除 害 劑,從 而 令 除 害 劑 的 潛 在 負 面 影 響 減 至 最 低。工 作 守 則 還 可 以 協 助 使 用 者 遵 守 有 關 健 康 及 安 全 的 法 規,從 而 建 立 一 個 安 全 的 工 作 系 統。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鼓 勵 有 使 用 除 害 劑 的 業 界 自 行 制 訂 有 關 工 作 守 則。以 推 廣 在 工 作 上 使 用、貯 存 及 運 送 除 害 劑 的 安 全。本 署 過 往 一 直 有 協 助 各 行 各 業 制 訂 及 更 新 他 們 在 使 用 除 害 劑 方 面 的 工 作 守 則,範 疇 涵 蓋 一 般 的 害 蟲 控 制 以 至 草 坪 管 理 等。
由 漁 護 署,食 環 署,及 康 文 署 聯 手 編 制 的 工 作 守 則 :
由 本 地 協 會 制 定 的 工 作 守 則:香 港 殺 蟲 業 協 會 (HKPMA)
香 港 蟲 害 控 制 從 業 員 協 會 (PCPAHK)
華 南 草 坪 經 理 協 會 (SCTMA)
由 香 港 品 質 保 證 局 推 出 的 防 治 蟲 害 人 員 自 願 註 冊 計 劃 :
由 國 際 性 組 織 制 定 的 工 作 守 則:聯 合 國 糧 食 及 農 業 組 織 (FAO) 及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W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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