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及检疫分署的工作
检验及检疫分署提供多项优质服务,从而推动本港动植物行业持续发展以及使其更具竞争力,保障本地动植物及市民的健康和保护环境。该分署的工作包括:
提供兽医化验所服务,诊断动物疾病,以及化验食用动物体内的残余药物;
签发禽畜饲养牌照,以及巡查农场;
透过执行法例以及协助农民取得适当的化学物,防止他们错用化学物喂饲食用动物;
制订措施防治疾病,并监管措施落实的情况;
动物疾病出现时,负责调查及控制;
推广动物福利以及减少流浪动物造成的滋扰;
规管植物及植物产品进口;
提供可信的卫生证书,以利便活生动物、动物产品、植物及植物产品的出口;
协助监管濒危物种贸易;
监管除害剂;以及
商订议定书,以便进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
农场牌照及巡查
自一九九四年禽畜废物管制计划实行后,全港禽畜农场必须领有禽畜饲养牌照,方可继续饲养禽畜。施行该项规定,是要控制禽畜废物污染。要取得牌照,农民必须根据最低排放标准设置适当设备,处理农场的禽畜废物。牌照又订定多项条文保障公众卫生健康及防控禽流感等禽畜疾病。

署方定期巡查所有禽畜农场,尤其是怀疑曾非法排放禽畜废物的农场,或在处理禽畜废物时曾滋扰附近地方的农场。非法饲养禽畜的农民会遭检控。
为减低本地农场爆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风险,本署近年积极推行不同的生物保安规条。新增的生物保安措施包括:
架设防野鸟设施
新建家禽农场与现存家禽农场间必须距离至少500公尺或以上
严禁农场内积存来自批发或零售市场的运输鸡笼
本地供应的鸡苗必须来自认可的孵化场
我们亦于二零零二年四月推行为期一年的疫苗试验计划,测试一旦发生禽流感时,灭活疫苗能否有效阻遏及防止疫情散播。基于该疫苗试验计划的满意成果,本署已于二零零三年六月一日正式推行全港强制性本地鸡场禽流感疫苗计划。
在二零零三至二零零四年度內,本署共发出70项书面警告予持牌农民,而检控非法饲养禽畜的个案则有两宗。由于持牌人违反牌照条款,本署吊销了3个禽畜饲养牌照。在二零零四至二零零五年度,本署共发出49项书面警告予持牌农民,而检控非法饲养禽畜的个案则有两宗。由于持牌人违反牌照条款,本署吊销了5个禽畜饲养牌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