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
威 脅 盧 氏 小 樹 蛙 (Liuixalus romeri) 是 分 布 狹 窄 的 本 地 特 有 物 種 , 牠 們 面 對 的 威 脅 包 括 人 類 騷 擾 和 生 境 遭 受 破 壞 。 這 種 蛙 的 卵 和 蝌 蚪 亦 經 常 成 為 魚 類 和 其 他 蛙 類 的 獵 物 。 保 護 法 例 盧 氏 小 樹 蛙 已 根 據 《 野 生 動 物 保 護 條 例 》 列 為 受 保 護 野 生 動 物 。 任 何 人 士 捕 獵 、 蓄 意 騷 擾 、 管 有 、 售 賣 或 出 口 盧 氏 小 樹 蛙 ( 包 括 蛙 卵 ) 均 屬 違 法 , 最 高 刑 罰 為 罰 款 港 幣 10 萬 元 及 入 獄 1 年 。 赤 鱲 角 機 場 發 展 計 劃
政 府 在 1990 年 代 初 進 行 赤 鱲 角 機 場 發 展 計 劃 的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時 , 已 將 該 處 特 有 的 盧 氏 小 樹 蛙 族 群 列 為 發 展 考 慮 因 素 。 香 港 大 學 的 劉 惠 寧 博 士 獲 皇 家 香 港 賽 馬 會 慈 善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撥 款 資 助 , 在 1991 至 1997 年 間 對 香 港 兩 棲 類 生 境 情 況 進 行 研 究 , 當 中 盧 氏 小 樹 蛙 是 研 究 重 點 之 一 。 1991 年 至 1992 年 , 當 局 在 赤 鱲 角 北 部 展 開 盧 氏 小 樹 蛙 拯 救 行 動 , 在 該 處 捕 獲 逾 200 隻 成 蛙 和 幼 蛙 、 蝌 蚪 及 蛙 卵 , 送 到 香 港 大 學 及 墨 爾 本 動 物 園 人 工 繁 殖 。 1993 及 1994 年 , 拯 救 行 動 的 人 員 分 別 在 多 個 接 收 地 點 將 1,100 隻 成 蛙 和 1,600 條 人 工 繁 殖 的 蝌 蚪 放 歸 野 外 。 遷 地 保 育 地 點 :
每 個 地 點 各 接 收 了 90 隻 來 自 遷 移 族 群 的 成 蛙 。 工 作 人 員 並 設 置 陶 土 / 塑 膠 盆 或 混 凝 土 / 丁 炔 墊 層 池 塘 , 藉 此 提 供 更 多 繁 殖 地 點 。 除 田 夫 仔 外 , 所 有 接 收 地 點 的 樹 蛙 均 成 功 繁 殖 和 棲 息 。 監 察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的 兩 棲 類 及 爬 蟲 類 工 作 小 組 自 2002 年 至 今 一 直 定 期 監 察 原 生 和 放 歸 野 外 地 點 的 盧 氏 小 樹 蛙 , 每 年 春 夏 3 月 至 9 月 繁 殖 季 節 期 間 並 會 進 行 調 查 , 藉 此 監 察 盧 氏 小 樹 蛙 的 存 活 情 況 和 牠 們 的 生 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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