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香港捕撈漁業於2023年的漁產量約為8.7 萬公噸,價值約達24億元,為本地市場提供穩定的海魚供應。現時香港約有5 090艘漁船,並估計有約10 240名從事捕魚作業的本地漁民。大多數的本地漁船由家庭成員操作,另僱用內地漁工協助捕魚作業。此外,與捕撈漁業相關的附屬行業,例如魚類批銷及零售、燃料及漁具供應和製冰等,亦提供一定的就業機會。 在香港水域內捕魚作業的漁船,主要為以多種作業形式捕魚的舢舨,以及其他較小型的非拖網漁船(包括從事刺網、延繩釣、圍網等作業形式的漁船)。至於拖網漁船及較大型的非拖網漁船,它們一般在香港以外的南海一帶水域作業。 政府近年推行了一系列的漁業管理措施,以存護漁業資源和促進捕撈漁業的可持續發展。除早年已立法禁止使用炸藥、有毒物質、電力、挖採器具及抽吸器具等破壞性捕魚方法外,法定的禁止拖網捕魚措施亦已於2012年12月31日實施。此外,本署亦推行了其他的管理措施,其中包括設立本地漁船登記制度、限制新漁船加入並把捕撈力量維持在適當水平、限制非漁船類別的船隻用作捕魚及禁止非本地漁船用作捕魚等。 為蒐集有關本地漁船在香港水域捕魚作業及生產的更新資料,本署於2021年進行了一項全港性漁業調查(2021年捕魚作業及生產調查)。有關調查所得的資料有助制定及推行有效的漁業管理策略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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