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2
跳至内容

進 口 動 物 屍 體 及 動 物 產 品

Adobe Acrobat e-Form

進 口 動 物 屍 體 及 動 物 產 品

有 關 條 例

根 據 香 港 法 例 第 421 章 《 狂 犬 病 規 例 》 第 11 條 規 定 , 任 何 人 除 非 根 據 及 按 照 本 署 批 給 的 許 可 證 辦 理 , 否 則 不 得 將 任 何 動 物 、 動 物 屍 體 或 動 物 產 品 輸 入 香 港 。 根 據 該 條 例 , “ 動 物 ” 是 指 所 有 屬 於 哺 乳 綱 的 動 物 ( 哺 乳 動 物 ) , 人 類 除 外 ; “ 動 物 產 品 ” 是 指 貓 、 狗 或 任 何 患 有 狂 犬 病 的 動 物 的 身 體 部 分 或 身 體 產 生 物 , 例 如 狗 皮 , 狗 精 液 , 狗 血 清 等 , 而 “ 動 物 屍 體 ” 是 指 貓 狗 的 屍 體 , 來 香 港 途 中 死 去 的 動 物 屍 體 以 及 未 經 處 理 的 動 物 屍 體 。

許 可 證 申 請 程 序

申 請 者 須 填 妥 指 定 的 表 格 ( 入口許可證〔適用於輸入動物產品〕 - 表 格 編 號 AF303 (167KB)  e-Form )。 表 格 可 以 下 載 使 用  、 從 電 腦 互 換 電 話 (852) 27088885 以 傳 真 或 致 電 (852) 1823 索 取 。

PDF 格 式 的 文 件 需 用 Adobe ( R ) Acrobat ( R ) Reader 軟 件 開 啟 。 該 軟 件 可 在 http : //www.adobe.com 免 費 下 載 。

遞 交 申 請 時,請 出 示 香 港 身 份 證 或 護 照。如 以 郵 遞 形 式 申 請,則 須 提 交 香 港 身 份 證 或 護 照 的 影 印 本 及 申 請 表 。已 提 交 的 文 件 概 不 發 還。

簽 證 費 用

免 費 。

遞 交 表 格 地 點 apply

可 親 身 遞 交 或 郵 寄 至 以 下 地 址 :
香 港 九 龍 長 沙 灣 道 303 號 5 樓 長 沙 灣 政 府 合 署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簽 證 組

辦 公 時 間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 上 午  八 時 三 十 分 至 中 午 十 二 時 三 十 分
下 午 一 時 三 十 分 至 下 午  五 時 十 五 分
星 期 六 , 星 期 日 及 公 眾 假 期 休 息

申請人亦可透過「貿易單一窗口」申請有關入口許可證。有關詳情,請瀏覽www.tradesinglewindow.hk 。

處 理 許 可 證 時 間

如 所 需 資 料 齊 備 , 需 時 三 個 工 作 天 處 理 ( 即 由 遞 交 表 格 及 繳 妥 許 可 證 費 用 當 天 起 計 至 發 出 許 可 證 需 時 五 個 工 作 天 )。

請 預 早 申 請 及 預 留 郵 寄 時 間 。

許 可 證 的 發 送 方 式

本 署 將 會 用 平 郵 或 空 郵 ( 海 外 ) 郵 寄 至 指 定 地 址 , 申 請 表 需 夾 附 寫 上 地 址 的 信 封( 不需貼上郵票 )。 為 免 郵 誤 , 申 請 人 可 選 擇 自 行 或 委 派 代 表 到 本 署 領 取 。 本 署 不 會 以 傳 真 方 式 發 送 許 可 證 。

海 外 申 請 方 法

為 方 便 及 加 快 處 理 外 地 急 件 , 申 請 人 可 委 託 在 香 港 的 親 友 或 運 輸 機 構 代 為 申 請 。

許 可 證 有 效 期

通 常 為 6 個 月 , 但 只 可 付 運 動 物 一 次 。 如 需 要 延 期  ,須 於 許 可 證 有 效 期 內 提 出 申 請 並 繳 交 相 關 費 用 ,每 次 延 期 以 30 天 為 限 。有 關 處 理 由 遞 交 申 請 及 繳 妥 費 用 當 天 起 計 需 時 三 個 工 作 天。

許 可 證 條 款

持 證 人 必 須 遵 守 入 口 許 可 證 上 所 列 的 條 款 。 動 物 產 品 (血 液 及 組 織) 不 得 從 第 三 組 國 家 / 地 方 輸 入 本 港 。

經 港 轉 口 的 動 物 產 品

從 外 地 經 港 而 須 轉 運 的 動 物 產 品 , 須 預 先 取 得 本 署 簽 發 的 入 口 許 可 證 , 否 則 不 得 把 任 何 動 物 產 品 輸 入 本 港 。

但 如 該 動 物 產 品 在 港 期 間 停 留 在 原 來 的 飛 機 內 , 則 不 須 許 可 證 , 但 入 口 者 仍 須 遵 照 目 的 地 國 家 /地 方 的 入 口 規 條 。 如 有 疑 問 , 請 向 運 輸 商 或 航 空 公 司 查 詢 。

查 詢

電 話 : (852) 1823
電 郵 : icsenquiry@afcd.gov.hk

經 香 港 進 口 / 轉 口 以 下 動 物 產 品 之 建 議 

經 香 港 進 口 / 轉 口 寵 物 飼 料 / 動 物 飼 料

經 香 港 進 口/轉 口 經 防 腐 加 工/剝 製 的 動 物 標 本

經 香 港 進 口 / 轉 口 動 物 性 生 物 制 品

進 口 非 食 用 動 物 產 品 (狗、貓 及 瀕 危 物 種 產 品 除 外) 到 香 港

進 口 羽 毛 到 香 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