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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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健康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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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或加簽動物健康證書

一 般 資 料

為協助寵物主人和本地出口商符合入口國家/地方對獸醫衞生證明的規定,本署提供以下服務以便利動物出口。這些服務包括:

  • 簽發官方動物健康證書

  • 為註冊獸醫簽發的動物健康證書核證資料
  • 為註冊獸醫簽發的動物健康證書進行加簽

 

有關出口貓狗到以下國家的詳細資料:


如 何 申 請

從香港出口貓狗的一般指引:

  1. 了解目的地國家/地方的入口要求
    • 你應先向目的地國家/地方的有關政府部門及航空公司查詢入口要求
    • 你可能需要向目的地國家/地方申請入口許可證/牌照
  2. 決定你的貓狗是否會返回香港
    • 如你將會帶你的貓狗返回香港,你需在出發前完成若干步驟。按此了解更多資訊。
  3. 出發前為你的貓狗做好準備
    • 確定你的貓狗已符合所有入口要求,包括按指定時間完成晶片植入、疫苗接種、狂犬病抗體血液測試、藥物治療以及身體檢查等。
    • 根據入口要求為你的動物安排載運服務
    • 由於相關程序及所需文件可能比較繁複,你可考慮聯絡你的私家獸醫或寵物旅行公司,查詢及計劃動物出口事宜
    • 如出口的貓隻屬孟加拉貓(Bengal cat)、熱帶草原貓(Savannah cats)或該等品種的任何混種貓隻,應準備充足的文件以證明該等貓隻已混有五代或五代以上的家貓血統和不受香港法例第586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所管制。
  4. 向本署申請適當的動物健康證書認證服務
    • 申請人必須用指定的動物健康證書申請表格   e-Form智方便 親身到本署申請。該表格亦可於本署下述地址免費索取。
    • 在遞交申請表格時,一切有關的費用應按照收 費 表上的價格繳交。
    • 申請人所需的動物健康證書認證服務類型取決於目的地國家/地區的要求。
    • 如申請為動物健康證書加簽或作資料核證,請在遞交申請表格時一併向本署遞交由註冊獸醫填妥及簽發的動物健康證書(一般於出發前10天內簽發,或由目的地國家/地方決定)、防疫注射證明、狗隻牌照(只適用於狗隻)和入口許可證(如適用)等其他相關正本文件。
    • 如目的地國家/地方指定要求官方獸醫檢驗有關動物,你應申請簽發官方動物健康證書。你需要帶同你的貓狗到本署辦公室,由政府獸醫對動物進行健康檢查,並在結果滿意後簽發官方動物健康證書。申請人必須於最少十個工作天向本署預約。請致電2150 7062與本署職員預約。
  5. 領取官方簽發或加簽的動物健康證書
    • 如你的貓狗已符合目的地國家/地方之入口要求及申請人已呈交各有關證明文件,簽發或加簽動物健康證書的所需時間如下:
      1. 官方動物健康證書:二個工作天;
      2. 在註冊獸醫簽發的動物健康證書上進行加簽/作資料核證服務:一個工作天。
    • 於上午時段遞交的申請可於下一個工作天的上午時段取回文件;於下午時段遞交的申請則可於下一個工作天下午時段取回文件。
    • 動物健康證書的有效期取決於目的地國家/地方的規定,一般為簽發日期起10天內有效。

註冊獸醫正確填寫動物健康證書的注意事項

  • 所有必須填寫的資料應清晰且準確,並應與證明文件上的資料一致。
  • 疫苗接種、血液檢測、藥物治療和檢查等的時間安排必須符合目的地國家/地方的要求。
  • 不可使用修正液/修正帶。任何錯誤都應劃掉,由簽發獸醫修正、簽名並加蓋印章。
  • 應在動物健康證書上註明獸醫全名(應與獸醫註冊名單上的全名一致)。
  • 須遵循健康證書上的填寫指引。例如,某些國家/地區要求獸醫簽名和印章顏色與證書印刷的顏色不同。


呈 交 申 請 

請親身遞交申請至以下地址:
香港九龍長沙灣道303號5樓長沙灣政府合署
漁農自然護理署簽證組(9號櫃台)


辦 公 時 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中午十二時三十分
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下午五時十五分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請注意

 

註 : 倘 該 等 準 備 出 口 的 動 物 , 包 括 其 部 份 及 衍 生 物 , 受 到 香 港 法 例 第 586 章 保 護 瀕 危 動 植 物  物 種 條 例 所 管 制 , 則 申 請 人 亦 須 向 本 署 申 請 有 關 的 瀕 危 物 種 公 約 出 口 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