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2
跳至内容

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入口事宜:

 
問:寵物由外地入口作飼養或售賣,我想知道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答:根據香港法例第139章《公眾衛生(動物及禽鳥)規例》及第421章《狂犬病規例》規定,任何人士必須先獲本署發出的特別許可證,方可由外地入口動物,有關申請手續可瀏覽相關連結: 進口動物及禽鳥
 
問:寵物如在深夜乘搭飛機抵港,空運貨站內之漁護署機場辦事處會否辦公呢? 我可否即時領回寵物呢?
答:本署駐空運貨站內的辦事處是每日24小時運作,寵物如在深夜飛抵香港及符合有關之入口要求,你可以在短時間內領回寵物的。
 
問:寵物乘搭飛機抵港後,我可否在第二天才領回寵物呢?
答:由於寵物抵港後會停留在空運貨站內等候被領回,所以建議寵物主人盡快領回寵物,避免寵物長時間等候。
 
問:曾經到過中國內地的貓狗,返港後是否需在漁護署動物管理中心接受四個月隔離檢疫呢?
答:對的。從中國內地攜帶貓狗返港前,請預先向本署申領入口許可證及預約檢疫設施。貓狗抵港後隨即被送往本署動物管理中心接受四個月隔離檢疫。經檢疫後如確定沒有狂犬病的臨床病徵及繳交所須費用方獲放行。
 
問:動物皮革或禽鳥羽毛入口,是否須要申請入口許可證?
答:本署對動物皮革或禽鳥羽毛進口並無任何特別的管制,除非該產品是來自貓、狗或瀕危物種的動物,故此入口這些產品是毋需向本署申請進口證。有關動物產品的入口管制可瀏覽相關連結: 進口動物屍體及動物產品
 
 
 
出口事宜:
 
問: 攜帶貓狗往外地前,我是否需要向漁護署申領出口許可證?
答: 由於香港並沒有對貓狗實施出口管制,所以攜帶貓狗往外地前是不需向本署申領出口許可證的。 由於目的地國家/地方有機會修改入口條款的可能,因此出口人士請預先向目的地國家/地方查詢是否需領有由有關當局簽發的入口許可證,及查詢動物健康證書和疫苗注射等入口要求。
 
問:怎樣攜帶貓狗往中國內地呢?手續如何?
答:如用陸路形式運送貓狗到深圳,請自備車輛經深圳灣口岸或落馬洲口岸運送貓狗出境。根據中國有關當局要求,每人每次可帶一頭貓或狗到中國大陸。建議出口前十天內,委託私家獸醫為貓狗簽發健康證書,證書上請根據中國當局要求臚列有關寵物的健康狀況,防疫注射日期(包括狂犬病防疫注射日期)等資料。然後,請攜同動物健康証書,及防疫紀錄卡到本署申請加簽蓋章。加簽需時一個工作天處理。

 

上 一 頁   返 回 頁 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