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

農業分署的工作

本地農民在田耕作
  • 向農民提供基本農業基礎設施及技術支援,以發展現代化、具效率的環保耕作;
  • 確保政府的新鮮副食品批發設施充足及運作暢順;
  • 執行儲蓄互助社及合作社的註冊及有關事宜;
  • 規管禽畜農場和簽發相關牌照;以及
  • 向蔬菜統營處提供行政支援。

 

農業概況

藍地農墟

香港的農業主要在市區邊陲發展。在全港1,104平方公里的土地中,只有7.1平方公里用作耕種,務農人口約為4,300人,佔總勞動人口的0.11%。

本港農業透過精耕細作和現代化技術,生產優質的新鮮食物。本港農業規模雖小,但仍能生產大量蔬菜、家禽和豬隻。二零一三年和二零一四年的本地農業生產總值分別為7.76億元及8.3億元。有關農業生產、新鮮副食品食用量及農地用途的數據刊載於附錄123

本港全年種植的蔬菜有白菜、菜心、生菜和油麥菜;在夏季出產的蔬果包括豆角、通菜、莧菜、青瓜和其他瓜類;而菠菜、西洋菜、芥蘭及枸杞則生長於天氣較涼的月份。

本港全年均有種植蘭花及觀賞植物;冬季主要種植芍藥、菊花、百合和劍蘭;夏季則種植薑花、蓮花和向日葵;桃花則於農曆新年前銷售。

 

優質蔬菜

優質蔬菜

本署繼續致力推廣本地的優質蔬菜生產,以迎合市場需求及提高本地農民的經濟收益。年內,本署推介了有機木瓜及奶白菜兩款改良品種給農戶生產。

本地菜場自願登記計劃

本署自二零零六年七月起推行本地菜場登記計劃,菜農可自願參與。本署建立中央資料庫,記錄農友資料、農場面積、地點及耕作方法等。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共有1,934個本地農場(佔地共410公頃)參與此計劃。  

信譽農場計劃

信譽農場

本署自一九九四年起推行「信譽農場計劃」,菜農可自願參與。本署鼓勵農友安全使用農藥、確保農友採用優良耕作方法及抽取農作物進行農藥殘餘測檢。「信譽蔬菜」須經蔬菜統營處批銷,運往該處特別認可的信譽零售商出售,當中包括街市店舖及超級市場。各信譽零售商均展示特別設計的「信譽零售商」標誌,供市民識別。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267個本地農場(共佔地83公頃)及38個由本地農友在廣東及寧夏開設的農場(共佔地2,929公頃)已參與計劃。此外,全港各區共設有305個信譽零售點,方便消費者購買信譽蔬菜。

有機耕作

有機西瓜及圓茄子

由二零零零年起,本署開始協助本地農民轉型從事有機耕作,向他們提供所需的知識、技術支援及低息貸款。蔬菜統營處則透過其銷售渠道協助農民銷售有機蔬菜。

截至二零一五年三月,共有251個本地農場參加了本署的「有機耕作支援服務」,耕種面積共98.2公頃,平均每天生產約5.5噸有機菜,包括生菜、白菜、菜心、通菜、莧菜、芥蘭、茼蒿、茄子、苦瓜、冬瓜、長豆角、車厘茄和甘筍等。

本署積極支援由香港浸會大學、香港有機農業協會及綠田園基金共同成立的非牟利機構「香港有機資源中心」,協助其發展及推行香港本土的有機生產及加工認證系統。認證服務自二零零四年年底正式運作以來,全港至今已有141個有機農場及5個處理中心獲得認證。

休閒農業

《香港休閒農場》流動應用程式

本地部分農場開放給公眾參觀和遊覽,並為遊客提供農產品自摘、租用農地作休閒耕作及具特色的農耕體驗活動。本署繼續編製《香港休閒農場指南》,更新休閒農場互動搜尋網頁,提供農場資訊,方便市民前往參觀。年內更推出流動應用程式《香港休閒農場》,進一步推廣休閒農業。

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本署舉行了「休閒農場交流研討會」,與業界分享本地及外國推動農業旅遊的經驗和策略。

 

禽畜農場牌照

本地豬場

自禽畜廢物管制計劃於一九九四年實施後,全港的禽畜農場必須領有禽畜飼養牌照。農民必須根據最低排放標準,設置適當的設備來處理農場的禽畜廢物,方可取得牌照。牌照亦附帶多項條文,以保障公眾衞生及防控禽流感等禽畜疾病。本署定期巡查所有禽畜農場,尤其是那些懷疑非法排放禽畜廢物,或在處理禽畜廢物時,對四周造成滋擾的農場。非法飼養禽畜會遭檢控。

為協助豬農提升飼養豬隻效能及農場管理水平,本署制訂了一套「豬隻飼養工作守則」,提供農場營運的一般指引,並定期巡查農場,確保豬農執行工作守則。本署亦會持續安排適當的培訓工作坊及講座,以協助豬農遵從守則。

 

農用構築物

溫室耕作

溫室種植的植物

環控溫室以透明塑膠膜或塑膠板建成,透過調控溫度、濕度和光照度,提供生產作物的適當環境。先進的環控溫室通常設有自動化灌溉、施肥和噴藥系統來提升生產力。

本署開發了適合本地環境和氣候的環控溫室精耕技術,並透過研習講座及示範向農民推廣,鼓勵他們生產高價作物,如彩色甜椒、白玉苦瓜、網紋瓜、食用菌、食用白杭菊及百合花。本署定期編印通訊,向農民提供有關環控溫室技術的最新信息,電子版本可從本署網頁下載

農用構築物批准書

根據地政批地條款,在有土地契約的私人農地上興建農用構築物(溫室、禽畜舍、孵化室、養魚池或儲物室),須向地政總署申請「農用構築物批准書」。為方便農民申請,本署已與地政總署簡化有關程序,並負責評審申請的工作。在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內,本署共處理26份申請,涉及124項農用構築物。

 

支援及推廣服務

農業支援服務

本署協助農民安排租地、改良土壤、提供批銷設施及其他技術協助,從而令未撥作發展用途的休耕地可以恢復耕作。在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內,本署成功協助28位農友租用大約3.7公頃農地。除租用田地外,本署亦協助另外40位農友復耕10公頃農地。此外,本署處理了5,748宗有關農業生產及發展的技術查詢,並進行了2,755次與灌溉及其他農業事項相關的田間調查。

 

本地漁農美食迎春嘉年華

2015本地漁農美食迎春嘉年華

為協助本地漁農戶擴大銷售網絡,同時讓市民在鬧市中輕鬆選購優質漁農產品,本署、蔬菜統營處、魚類統營處及本地漁農美食迎春嘉年華籌委會在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五日於旺角花墟公園合辦「本地漁農美食迎春嘉年華2015」,約360個攤位在這個全港規模最大的漁農墟展銷本地優質漁農產品。嘉年華已成為本地漁農界的年度盛事,在2015年就吸引逾183,000人次進場。

農業信貸

本署負責管理嘉道理農業輔助貸款基金、約瑟信託基金及蔬菜統營處貸款基金,以應付農民的信貸需求。在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內,向農民發放的總貸款金額達665萬元,當中種植戶有53宗(金額達396萬元),禽畜飼養戶有22宗(金額達269萬元);向養魚戶發放的貸款金額為232萬元,其中魚塘養魚戶有4宗(金額達49萬元);海魚養殖戶有15宗(金額達183萬元)。

緊急救援

受天災影響的農民可獲提供財政紓緩,以協助他們盡早復業。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內,本署向3,357名因颱風或豪雨導致農作物受損的農戶發放了共約1,222萬元的緊急援助金。

 

新鮮副食品批發

本署管理4個政府副食品批發市場,提供2,707個出租舖位及輔助設施。這些批發市場供應了市民日常所需的29.2%新鮮副食品(包括蔬菜、淡水魚、鮮蛋、鮮果及活家禽)。附錄4詳列各批發市場的批銷量。

蔬菜統營處

蔬菜統營處(菜統處)是根據香港法例第277章《農產品(銷售)條例》成立的非牟利機構,提供有秩序及具效率的蔬菜市場銷售設施和服務。菜統處向賣方抽取成交總額不超過10%作為提供服務的佣金,以提供交易設施、會計和農藥殘餘檢定服務。所得盈餘用作支持農業研究及發展計劃;成立蔬菜統營處貸款基金,向農民提供信貸援助;以及設立農產品獎學基金,以推展農業教育及訓練計劃。

儲蓄互助社及合作社

凡15名或以上人士,自願組織成立儲蓄互助社,在社員間提倡節儉,收取社員的儲蓄作為股份的付款或存款,以及專為援助或生產的目的而貸款給社員,可根據香港法例第119章《儲蓄互助社條例》註冊。儲蓄互助社註冊官負責儲蓄互助社及其章程的註冊、審查及查訊及督導其運作。

凡10名或以上人士,自願組織成立合作社,以按照合作原則促進社員的經濟利益為宗旨,或是為了便利該類合作社的運作,可根據香港法例第33章《合作社條例》註冊。合作社註冊官負責合作社及其章程的註冊、查核或審計帳目及督導其運作。

有關儲蓄互助社及合作社的數據刊載於附錄56

 

新農業政策

新農業政策公眾諮詢

政府完成檢討現行支援香港農業發展的政策後,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推出「新農業政策:本港農業的可持續發展」公眾諮詢文件,就更積極協助本地農業進行現代化和持續發展的新政策徵詢市民意見。諮詢期於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結束,期間共收到超過1,100份意見書。整體而言,公眾支持建議新農業政策的整體方向,以及設立農業園、成立「農業持續發展基金」、加強對現有農民的支援,和推廣休閒農場及教育活動等支援措施。